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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園,大學-記者陳彥宇攝

但根據教育部就17篇疑義論文審議效果指出,總計有9篇認定違背學術倫理,個中刊登於Mol Cancer Res(2007)一篇台大未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但教育部複審認定違背學術倫理翻譯別的,查無直接證據認定違背學術倫理總計有7篇;仍待釐清確認後續措置則有1篇。

教育部今(30)日公布台大論案牍審議效果,查詢拜訪17篇論文中,有9篇涉及違背學術倫理,除撤消台大傳授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曆外,也扣減台大補助經費新台幣5400萬元翻譯

李彥儀說,由於台大已於3月23日發函給教育部,內容指出「楊泮池強烈表達在今年6月任期滿以後不再續任,將依相幹劃定辦理校長遴選事宜」,這部份作業將由台大啟動校長遴選相幹工作。

「主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部門,雖未現實觸及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但若有督導不周者也應負起相對責任,包孕郭明良有論文指點督導不周責任、楊泮池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翻譯

同時,教育部也將發函督導所涉黉舍須依相幹認定成效,於3個月內辦理教師停聘、解職、不續聘或其他校內懲處;教師資曆核定;學位授與;其他共同列名作者響應責任檢討。

科技部及教育部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效果,並進行相幹申明。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示意,教育部在去年11月中去函要求台大依規查處,台大經校內組成專業審查委員會查詢拜訪17篇被揭發論文,認定此中8篇的8名首要作者違反學術倫理並作相關處罰,楊泮池介入部門並沒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 圖/記者陳彥宇攝

別的,「其他配合責任檢討」,因涉列名論文發表而獲益者,基於榮辱與共原則也應負擔響應責任。

教育部就違背學術倫理的相幹作者責任歸屬辨別為3類。首先,「違背學術倫理責任」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包羅有郭明良、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台灣大學附設病院教授林明燦、成大助理教授陳百昇、國度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副研究員蘇振良、台大醫學學院傳授張正琪及台大附設病院副傳授林本仁等;其他列名作者涉違反學術倫理者,包括有張正琪和台大碩士生郭亦炘、陳俐蓉及楊宇仁等4人。

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後續處置,決議撤消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曆並追回60萬元獎金;其次,台大有監督治理不周的行政缺失,教育部將扣減其106年度補助經費5400萬元翻譯



本文出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8513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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